撫順出臺全省首個殘疾人公證費減免政策
為進一步鞏固拓展黨史學習教育和“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成果,撫順殘聯以“兩個找到”專項行動為載體,聚焦殘疾人“急難愁盼”突出問題和現實困難,擔當作為,積極爭取政策支持,努力為殘疾人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在2021年殘疾人基本狀況調查中發現,部分殘疾人在辦理公證事項時因生活困難拿不出公證費而發愁。這一愁盼問題引起市殘聯領導班子的高度關注,為妥善解決這一愁盼問題,撫順市政協常委、市殘聯理事長夏璟超在今年初以政協提案形式提出《關于殘疾人公證費減免的建議》,得到市司法局高度重視。
為把這一項惠殘政策做實做細,市殘聯與市司法局雙方多次面對面溝通協商并到相關企業等單位開展實地調研。調研后,5月5日,市殘聯與市司法局聯合印發《關于做好殘疾人減免公證費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六項惠殘措施。對本市戶籍的殘疾人實施公證費減免政策:經濟困難的本市戶籍殘疾人申請辦理涉及民生的公證事項,可以少繳納40%的公證費;經濟困難的重度(一級、二級)和精神、智力三級殘疾人,減半繳納公證費;經濟困難的殘疾人申請辦理領取撫恤金、工傷賠償金、救濟金、勞動保險金有關公證,或者贍養、撫養、扶養協議公證的,繳納公證費優惠幅度可以達到60%;按公證收費標準超過200元的事項,減收公證費后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取。對行動不便的重度殘疾人提供上門公證服務且免收上門費。對于75歲以上殘疾人首次辦理遺囑公證的,免收公證費。在辦理民企融資類經濟合同公證事項時,可不受經濟困難限制,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減收公證費。
此項政策是全省首個制定的為殘疾人減免公證費用的政策,不僅方便了撫順市殘疾人享受公證服務,也是市殘聯貫徹落實省殘聯“兩個找到”專項行動的具體體現,是惠殘政策的延伸服務,對殘疾人的需求給予了回應,進一步提升了殘疾人的獲得感、幸福感、滿足感。